2016年11月26日 星期六

台灣醫檢學會2016年會感言

台灣醫檢學會2016年會感言
蔡宗仁
今天又逢医檢界的年度大拜拜。医檢學會應是医檢界最崇高的学術机構,其中医檢精英雲集。但如果在遭遇爭議的学術事件時,学會無法站在超然地位,為事件表達学術立場,那麼学會存在的價值是什麼?
以遠近二件事為例:
第一件事,拖延四年的Kyowa第一代採便管無法提供正確的FIT檢驗結果,此事証據明確,學會却極力迴避,還拿了政府的錢做了一次不怎麼有水準的实验。我要求公開該實验報告,國健署却找盡理由拒絕,最後拗不過我,同意我去看,但不准影印、拍照和抄寫,理由是学會要發表,不可公開。我倒很希望学會把它發表出來,讓全体医檢師評断該实验設计有多少缺失,以及明顯預設立場的實驗結論。
此外,Kyowa已有第二代採便管,學會為何不站在学術立場,考量受檢民眾的權益,提供國健署正確建言,要求代理公司全面更換為第二代産品?却只會配合各方唱双簧。令人失望。
第二件事,最近TAF正式公告一份量測不確定度相关的指引,文件編号TAF-CNLA-G40(2)。其中目標不確定度的計算違反了該指引自己对目標不確定度的定義,也和幾十年來世界医檢界對TEa的共識和實際作業相違背。因為是TAF公告的指引,兹事体大,影响甚鉅。我於三月徵詢意見的初稿公佈時,即將修改意見提供給TAF。因為我知道TAF的技術委員是由医檢精英組成,而且TAF遇学術議题,都會諮詢学会。半年多中,沒有人告知我是我錯,還是指引內容有誤?結果號稱已更正的第二版公告出的內容,居然维持有爭議的內容。我不知学會中的医檢精英,多位是TAF的技術委員,各位怎麼了?你们到底要年輕医檢師如何参考該指引去正確了解量测不確定度?
謹以此文代替去参與年會,並提醒年輕医檢師,你們自求多福了。




2016年11月21日 星期一

談TAF-CNLA-G40(2)指引中的目標量測不確定度

TAF-CNLA-G40(2)指引中的目標量測不確定度
TAF2016/11/18公告了一份指引TAF-CNLA-G40(2)醫學實驗室定量量測不確定度評估案例。號稱是更正的第二版,但當初我明確指出徵詢意見稿中的誤謬,卻不見更正,不知第二版更正了甚麼?
我的疑問:
依據該指引定義4.12 
目標量測不確定度(Target measurement uncertainty)
~
基於量測結果的使用目的被定為容許上限之量測不確定度。~
所謂"量測結果的使用目的"應指臨床醫師使用檢驗結果時的容許上限,也就是大家熟悉的TEa。而不是醫檢師統計品管數據時的CVCV絕對不是量測結果的使用目的。所以將目標量測不確定度解釋為CV的目標值,是犯了基本概念的錯誤。
因為基本概念錯誤,因此該指引第5的內容是需要更正的。原內容如下:
2).....
目標不確定度的設定可以分成三種等級:
最佳程度(Optimum) CV
0.25 × CVi
適中程度(Desirable) CV 0.50 × CVi
最低程度(Minimum) CV 0.75 × CVi
CVi
資料,見附件二。
3)
依據可容許總誤差(TEa)來設定。目標不確定度
1/3 TEa
可容許總誤差資料,見附件三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正確內容應修正為:
2).....CV
的目標值設定可以分成三種等級:
最佳程度(Optimum) CV
0.25 × CVi
適中程度(Desirable) CV 0.50 × CVi
最低程度(Minimum) CV 0.75 × CVi
CVi
資料,見附件二。
3)
TE%=bias%+2CV,當bias=0時,TE%=2CV,也就是總誤差等於擴充量測不確定度。因此可採用容許總誤差(TEa%)作為目標不確定度 。
容許總誤差資料,見附件三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我再次強調,「目標不確定度」是量測不確定度的目標值,不是CV的目標值。
目標不確定度是量測不確定度的允收標準 (使用目的的容許上限)。正如TEaTE的允收標準。


此外,提醒一點醫學實驗室用QC的2CV當做量測不確定度是權宜的做法,因為它並非臨床檢體測定時真正的量測不確定度。但因臨床檢體測定時都是單次測定,根本無法計算該臨床檢體測定時的CV值,也就無法計算出量測不確定度。但ISO 15189要求醫學實驗室要有量測不確定度,大家只好用QC的2CV權充之。

各位若對以上觀點有不同看法,歡迎回應,提出討論和指正。


2016年3月2日 星期三

TAF-CNLA-G40草案中錯誤的圖解

TAF-CNLA-G40草案中錯誤的圖解

這是錯的邏輯圖。其中基本觀念不對。因為他把目標不確定度誤定義為CV的目標值。TAF這份草案(TAF-CNLA-G40)會誤導一堆醫檢師。正式版本未公布前,建議各位不要看這張圖,以免被誤導。

2016年2月1日 星期一

一次搞懂「目標不確定度」

一次搞懂「目標不確定度」
作者: 蔡宗仁
ISO 15189的量測不確定度搞昏了一堆醫檢師,大家似懂非懂,知道量測不確定度就是2CV,偏偏量測不確定度又區分有標準量測不確定度、組合標準量測不確定度和擴充量測不確定度,三年多前又出現「目標不確定度」一詞。這下好了,到底甚麼是甚麼,連資深大老都說不清楚,把「目標不確定度」解釋為精密度(CV)的目標值。所以TAFTAF-CNLA-G40醫學實驗室定量量測不確定度評估案例(草案)7頁出現:

2)……CVi,目標不確定度的設定可以分成三種等級:
最佳程度(Optimum)CV ≤0.25 ×CVi
適中程度(Desirable)CV ≤ 0.50 ×CVi
最低程度(Minimum)CV ≤ 0.75 ×CVi
3) 依據可容許總誤差(TEa)來設定。目標不確定度≤1/3 TEa

這樣的草案內容對嗎?我想大部分的醫檢師回答不出來。

先讓我們搞懂,甚麼是「目標不確定度」(target uncertainty)?
依據全世界第一份有關target uncertainty 的指引,EURACHEM / CITAC Guide: “Setting and Using Target Uncertainty in Chemical Measurement” (2015)中所描述:
According to the latest edi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Vocabulary of Metrology [2012],
…the “upper limit” of the uncertainty “decided on the basis of the intended use of measurement results” is designated “target uncertainty”. (見該指引的第2)
「目標不確定度」是依據測量結果之使用目的所訂定的量測不確定度的上限。引用此定義於醫學實驗室,可解釋為「檢驗結果用於臨床診斷時所容許的誤差上限」。那這不正是醫檢師們所熟知的TEa。至少可以確定的是,「目標不確定度」不是指CV的目標值。
我們控管日常品管會去計算TE (總誤差),但TE的允收標準是多少?它就是TEa。相同道理,ISO系統要求定量法要呈現量測不確定度,但量測不確定度的允收標準是多少,它就是「目標不確定度」。換言之,「目標不確定度」就是量測不確定度的目標值,它是依據測量結果之使用目的,為量測不確定度所訂定的可接受上限。
ISO 15189的用詞雖不同,其實概念和醫檢師們早就有的醫檢知識是相通的。茲將二者對照如下表:
對照事項
傳統檢驗醫學
ISO 15189 (註一)
名詞
總誤差 total error
量測不確定度uncertainty
誤差的主要因子
加以鑑別
加以鑑別
誤差因子的值
無對應名詞
標準量測不確定度
各誤差因子的貢獻
難以個別估算
難以個別估算
CV (隨機誤差)
精密度
組合標準量測不確定度
2CV
無特別名詞
擴充量測不確定度(註二)
Bias% (系統誤差)
列入計算
通常加以忽略
計算式
TE=bias%+2CV (註三)
UM=2CV (註四)
允收標準
TEa (允許總誤差)
目標不確定度
(註一) 有關量測不確定度的各項名詞,可參閱TAF-CNLA-R06(6): 2014 有關量
      測不確定度之政策,5.2 第二階段:Imprecision之估算。
(註二) 通常提到一個定量檢驗項目的量測不確定度時,指的是它的擴充量測不
      確定度。
(註三) 當忽略bias%時,總誤差TE=2CV=UM量測不確定度。
(註四) 若要將bias%列入計算,可參閱中國CNAS-TRL-0012012 医学实验
      室—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达,28 页。但如此計算所得的UM將不
      等於TE

引用TAF石兆平副執行長的一張講義供參考:

    (作者註記) 依據上圖,標準量測不確定度並不等於組合標準量測不確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度。

結論
日常品管的CV是組合不確定度,2CV是擴充不確定度。當採用最簡單的計算法,則傳統檢驗醫學的總誤差(TE)等同於ISO 15189所要求的量測不確定度。TE的允收標準為TEa,而量測不確定度的允收標準為「目標不確定度」。

參考資料
1.      EURACHEM / CITAC (2015). Guide: “Setting and Using Target Uncertainty in Chemical Measurement”.
2.      台灣TAF (2014). 有關量測不確定度之政策, TAF-CNLA-R06 (6)
3.      中國CNAS (2012). 医学实验室—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与表达, CNAS-TRL-001

4.      台灣TAF (2016). 醫學實驗室定量量測不確定度評估案例(草案), TAF-CNLA-G40 (1)。徵詢意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