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8月5日 星期三

不可混淆能力試驗與能力評鑑

【不可混淆能力試驗與能力評鑑】

20200805

能力試驗(proficiency testPT)用於測試「實驗室的能力」,是外部品質評鑑(external quality assessmentEQA) 的一種方法,通常由第三方的能力試驗執行機構(proficiency test providerPTP)負責實施。

 

能力評鑑(competency assessment) 用於測試「個人的能力」,是由實驗室管理階層負責實施。評鑑個人能力的方法很多,實測只是其中之一。

依據ISO 15189(3)5.1.6附註1可使用下列任何組合或所有方式,評鑑實驗室人員的能力:

a)直接觀察例行工作流程與程序,包括所有適用的安全操作;

b)直接觀察設備維護與功能檢查;

c)監控其記錄與報告檢驗結果;

d)工作紀錄的審查;

e)問題解決技能的評鑑;

f)提供特殊樣本執行檢驗,如先前已完成檢驗的樣本、實驗室間比對材料或

分割樣本。

 

一看到都有「能力」二字,便將二者混淆的醫學實驗室不在少數,包括TAF認證的實驗室。因一直無人提醒要改進,以致雖然每年監評,還是一錯多年。

圖片是某教學醫院的表單,是將能力評鑑錯當能力試驗的最佳範例。

正確的表單名稱應該是「    個人能力評鑑紀錄表」。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