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不可混淆能力試驗與能力評鑑】
20200805
能力試驗(proficiency test;PT)用於測試「實驗室的能力」,是外部品質評鑑(external
quality assessment;EQA) 的一種方法,通常由第三方的能力試驗執行機構(proficiency
test provider;PTP)負責實施。
能力評鑑(competency assessment)
用於測試「個人的能力」,是由實驗室管理階層負責實施。評鑑個人能力的方法很多,實測只是其中之一。
依據ISO 15189(3)之5.1.6附註1,可使用下列任何組合或所有方式,評鑑實驗室人員的能力:
a)直接觀察例行工作流程與程序,包括所有適用的安全操作;
b)直接觀察設備維護與功能檢查;
c)監控其記錄與報告檢驗結果;
d)工作紀錄的審查;
e)問題解決技能的評鑑;
f)提供特殊樣本執行檢驗,如先前已完成檢驗的樣本、實驗室間比對材料或
分割樣本。
一看到都有「能力」二字,便將二者混淆的醫學實驗室不在少數,包括TAF認證的實驗室。因一直無人提醒要改進,以致雖然每年監評,還是一錯多年。
圖片是某教學醫院的表單,是將能力評鑑錯當能力試驗的最佳範例。
正確的表單名稱應該是「 個人能力評鑑紀錄表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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